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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地负责,如果是其他人在工地出了意外,工地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或没有张贴安全警示的的,工地负责,如果是...
有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工程发包或者转包给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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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发生意外事故如何处理《生产事故》 1.出现意外事故任何人不准破坏现场,第一时间通知厂委苏国磐先生及安全主任,确保事故人能得到及时处理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做出相应措施。 2.出现意外事故部门主管衡量是否要去医院治疗,如不须去医院治疗,在车间药箱进行及时处理,如须到医院治疗必须保护好现场,配合行政部做好现场控制、调查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及采取相应措施。 3.出现意外及时写工伤报告书及意外事故调查报告的格式内容进行调查分析意外事故的原因及措施。 4.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到人事科,人事科在24小时内上报到社保局。 5.出现意外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发生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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