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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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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由肇事方赔偿,由肇事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治疗费用由肇事方垫付,交警让你打借条也是对的,以后你用治疗费去抵偿。你可以继续要交警协调肇事方出钱,如对方实在不出,也只有你自己先垫付,到时再去向肇事方索赔。不过,千万要注意,治疗要以医院的证明为标准,不可过度医疗,另外装牙等也要装普通的,高档的不会得到赔偿。
你个这个问题有些笼统,这样给你说吧: 首先作为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具体的费用承担,如前面那些律师所述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也就是依据事故认定所划分的责任。 但是,在目前,你们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员以及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而且往往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要向交警部门交一笔事故处理金,该笔资金你们可以先借出来用于住院治疗,最后处理事故的时候予以结算。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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