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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解答:不可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赔偿,如有法律援助,可以网上找沈阳合同纠纷律师A到中心网查看更多相关资料和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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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执行,失业金申请条件:。失业金办理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情形: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固定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否则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你的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本市户口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无法提取的。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提取,不能随意提取的。如果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如购房、建房、租房、大修住房等条件。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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