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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户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户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
找律师辩护,1、必须在户内实施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入户抢劫”中行为人锁定的目标在户内,在户内实施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此情况下,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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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劫是指三次以上的抢劫。行为人多次抢劫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中加重处罚的情节。
在绑架中又实施劫取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是定一罪还是定二罪的问题抢劫罪与勒赎型绑架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两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犯罪,因此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一,行为手段不完全相同。抢劫罪是以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在场人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实施暴力相胁迫或者采用其他当场侵犯人身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夺走其财物;而绑架罪是在将人掳走,控制其人身自由后,以杀害、伤害被绑架人等相要胁,迫使被绑架人家属交出赎金。其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不同。抢劫罪和绑架罪都要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人身施加一定的影响,但施加影响的时间和地点与取得财物的时间和地点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抢劫罪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当场取得财物,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和非法获取财物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完成的;而绑架罪则是先绑架人质,然后勒令限期交付财物,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有一定间隔,发生的地点也一般不同。其三,侵犯的对象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直接从被害人处将财物抢走;绑架罪往往是通过电话、书信或第三人转达勒索财物的要求,被勒令交付财产者不是被绑架者,而是他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实践中,在同一案中既有绑架行为又有抢劫行为的情形也时常发生。如本案所示那样,行为人在绑架人质的过程中发现人质身上带有财物而将其非法占有的情况即是。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定性?笔者认为,行为人在犯罪之前仅具有绑架勒赎的故意,在绑架被害人即非法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之后,发现被害人身上带有财物而将其取走的。此时,行为人的绑架行为构成绑架罪没有问题,但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却不宜另定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抢劫的情节而定。建议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所有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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