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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拍卖过程中,债权人对拍卖标的有意向购买的,应在处置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将对该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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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的情形属于向其他股东转让的,只要受让股东同意即可。现在您和大股东只是口头协商并没有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对准备手让您股权的大股东并没有约束力,建议您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和受让股东签订一份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至于您所占公司股份的效力问题,还得根据具体的工商登记情况、分给您股份时的股东会决议等情形而定。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2。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
1、租赁房屋拍卖时,承租人可就该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法院拍卖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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