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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让当事人到检察院,可能是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发现了犯罪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 不管是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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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批准逮捕的案件,再办理取保是比较苦难的,但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本律师是,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委托本律师介入案件,或联系本律师来我们具体沟通详谈。
如果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已经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办取保候审可能性比较小。 但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还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2、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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