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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到双方的户籍地, 你们结婚多久了,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至少在夫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现在你应该清楚结婚证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是否是必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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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是: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018年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婚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7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你询问的结婚证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的问题,一般结婚只需要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 所以只要男女双方携带各自的户口本(集体户口携带户籍证明).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去男女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领证手续. 领取结婚证之后对双方各自的户口没有影响,可以保持原来的户籍.如果想把户口迁移到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请参照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全国各地规定是不太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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