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户口登记手续的办理地点: 1、应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接收方)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户籍科,凭相关证件,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具体...
异地户口迁移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当事人可以凭借证件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重庆户口迁移手续,获得户籍准许迁入证后迁入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关于湖南结婚户口迁移省外手续流程具体如下: (符合当地相关的入户要求)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8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05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