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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环境侵权责任认定有哪些如下我国,不同的法律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规定有所不同,在什么情况下,行为人构成环境污染侵权应由哪一方来进行举证...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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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 1、环境侵权的举证责任的承担主体是侵权人。由于环境侵权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侵权人要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证明。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环境侵权,原告需证明: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被告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规定有: 1、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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