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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民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范围内迁移外,只登记地址变更,不登记迁出或迁入,迁出本户口管辖范围内的,均...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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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转出方出具:户籍证明、无违纪证明。 2、接收方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重点环节:1楼说明了一些户口迁移的条件(三投靠),明显你是不符合条件的,但是可以按照其他亲属投靠的形式办理,到社区(街道)和迁出地出具你与迁入地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比如表哥、堂弟、侄子、叔叔之类的关系证明,到接收地派出所征求采信(含人情因素),请接收地派出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关键就在这个准予迁入证明,能开出来,户口才能迁。 3、携准予迁入证明到转出方将户口迁出,落接收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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