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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纠纷的报告,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后,需要进行...
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要看该事故是否满足以下条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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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学会组织由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利用医学、法医等科学知识和技术,检查、鉴定和判断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相关专项问题,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发生的医疗纠纷的地点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就应当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按照鉴定文书最后一页的要求,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中华医学会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根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原则,组织诉讼当事人进行司法评估委托,诉讼当事人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协商,由人民法院指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有关行为人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三、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合格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交付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所有涉及的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单位,当事人申请办理卫生行政部门时,只能向其中一家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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