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与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
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养子女,都拥有同样的继承权利。但是养子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他们的亲属关系,因为收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钱某到万盛区公证处咨询,他们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据其介绍“钱某年幼时丧父,随生母与继父姜某一起生活。后来姜某夫妇收养了一个不满周岁的男孩姜甲,不久又生下一个女儿姜乙。姜某夫妇相继谢世,他们收养的儿子和亲生的女儿尚未成年,由钱某抚养长大。后来,兄妹三人开始产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对父母生前遗留一套住房引起遗产继承纠纷。”经查:姜某夫妇各自的父母均已过逝,遗留有钱某、姜甲、姜乙三人。此案涉及继养、收养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该案如何处理公证员分析:三兄妹都是其父母遗产合法继承人,他们所享有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并且《继承法》第13条还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据此,钱某是可以多分遗产的人。综上所述:对于姜某夫妇遗留的住房一套,当事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一份继承权公证,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如果当事人对发生继承权纠纷,建议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根据这一规定,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抚助义务,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互之间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被收养人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但是,有的人被送养后,由于与生父母存在着血缘和亲情关系,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执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作出特别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根据以上规定,你虽然不能继承你生父母遗产,但因为你对生父母抚养较多,也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具体数额由你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如达不成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与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只是姻亲关系。另一种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之间产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间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继子女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有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仍应继续抚养继子女,继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将继子女领回抚养的除外。当继父母死亡留有遗产时,没有丧失继承权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有无实际的抚养关系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无继承关系的前提。我们国家法律对于离婚之后孩子的继承权并不会做出过多的影响,但是通常在进行继承的时候,不仅仅继承的是财产还包括继承债务。放弃继承的情况之下,可以不需要对于债务进行继承。延伸阅读:第一法定继承人财产如何分配?没有立遗嘱第一继承人是谁?被继承人的债务应该谁来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