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既遂处罚是:在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在招股说明书、认购书、公司、企业债券招募方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制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l%以上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零九条依照本法对证券发行、交易违法行为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单位发行股票必须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定条件,若是编造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以这些方法欺诈行股票,即便不构成犯罪,证券监管所也可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
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依法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