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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仲裁才能起诉的劳动争议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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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诉讼,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女性堕胎是一个沉重、隐晦但不可避免的话题。恋爱期间,女性意外怀孕,之后堕胎导致女性不孕,最后男女双方都没有结婚,分手时,女性能起诉男性吗?起诉当然可以起诉,但咨询师更关心的是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即能否打赢诉讼。我国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不提倡同居、事实婚姻,更不提倡未婚先孕,否则会违背国家的婚姻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而且鉴于双方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流产导致女方不孕不是男方的直接过错。因此,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甚至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支持女方申请。但如果双方之前同居,法院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有严重疾病且未治愈的,应当适当照顾财产,或者对方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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