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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要签买卖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
买卖二手房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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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签定房屋销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定书面转让合同。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交定金,而是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的。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买卖二手房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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