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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工资发放是根据工伤前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计发的。比例当然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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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016年保山市工伤赔偿标准:(一)保山市工伤保险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大致范围,地方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伤,制定不同的停工留薪期。
2011年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青政(2010)72号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宁市、海东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3元调整为8.1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590元调整为7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4元调整为8.2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7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5元调整为8.3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四、调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从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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