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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房地产投资入股,参与投资者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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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再征收营业税,当然了涉及销售的不动产也免征营业税,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对股权转让行为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企业要确认转让所得或者损失,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财税(2009)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转让方及受让方都涉及到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的缴纳,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公允价值额的0.0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此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你企业在转让过程中涉及不动产转让,而且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在2003年1月,应适用新规定,可不再计征营业税。如果你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在2003年1月1日以前,仍应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有关规定,按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目计征营业税。
个人转让所有权必须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额-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财产转让收入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馀额,作为应纳税收入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所有权比例的相应净资产份额,核定所有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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