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破产时,对债务人有什么影响

2021-11-21
1、对债务人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影响。《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但尚未终止的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经理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这里的暂停就是暂停。中止时间从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日止。 管理完成财产接管后,恢复诉讼或仲裁程序。 二是对债务人财产的影响。 (1)债务人丧失处分破产财产的权利,由管理人行使,  债务人对破产财产的任何影响,不允许转让财产、免除债务、签订合同、物权登记、债权转让、债务履行等。 (2)债务人个人清偿无效。 (3)管理人负责接受债务人财产,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履行债务,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交付财产。 (4)对未履行合同的影响。经理有权选择履行破产前债务人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以避免债务人在破产前签订一些对债权人不利的合同。 (5)保全措施的解除和执行程序的中止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不仅包括民事执行,还包括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  目的是扩大破产财产的范围,防止破产财产的损失。

相关法规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