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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安置房房产证 1.先进行房产评估,决定由谁负责房产评估费用,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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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需缴纳契税,和产权证的工本费。缴纳契税时安置房的总价减去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总额超出的金额才需个人缴纳,拆迁补偿款可以抵扣相同金额的契税。如果拆迁补偿款金额大于安置房总价,可以一次性全部抵扣契税个人不需再缴纳,若还有剩余不可以下次使用。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必须上交的证件: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 4、《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5、业主身份证。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注意事项: 1、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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