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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教育机构生活或者学习期间,因为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或者管理义务。而导致孩子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有教育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原因...
可以起诉学校,以及那个推到您孩子的同学的监护人。能够索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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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求孩子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商定,可以一次性解决。法院也可以根据 你的具体请求作出一次性赔偿的判决。 其次,根据最高院人身伤害司法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可以主张学校相应的赔偿责任。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因学校未尽职责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学校和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也可以由学校、双方家长共同协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学校予以相应处分。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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