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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的纠纷调解原则是按约定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一)首先立足调解双方和好:婚约财产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不愿结婚或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便离婚。因此,如果能够调解双方和好,就根本上消除了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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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发生于结婚未成或虽然结婚但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年轻人之间,双方由于缺乏生活感情,且常常有双方父母实际参与其中,矛盾往往较难调和。在实际调处中应当注意: 一、首先立足调解双方和好婚约财产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不愿结婚或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便离婚。因此,如果能够调解双方和好,就根本上消除了婚约财产纠纷。实际生活中,部分青年男女对婚姻考虑欠周全,遇到问题便意欲分道扬镳。遇到这类情况,首先要着手帮助双方冷静思考,看看双方是否确实无法和好,双方的矛盾是否为根本矛盾。一旦青年男女出现和好愿望,要同时注意做好双方父母的协调工作,防止双方父母因情绪性对立而阻挠青年人和好。 二、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性质情侣双方互赠礼物是常见的事。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礼物是否归还,首先要准确确定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是基于风俗习惯定亲所用,则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属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房屋、高档耐用品(摄像机,彩电)等,属于与结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当返还。如果财产出现正常的损坏或折旧,一般不考虑支付赔偿。至于情侣之间平时正常外出消费或购买衣物、食品等支出,不宜再处理。因此,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情况,引导双方区别对待,就可以有效缩小双方的矛盾和心里差距,逐步达成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
首先,无论是原告和被告,都应该知道管辖管辖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诉讼主体:诉讼主体由男女双方为诉讼主体,也可以加上双方的父母。诉讼请求,原告一般希望判令被告承担返还按照习俗给予的彩礼的义务。那么到事实与理由方面,双方应该积极去举证,双方是何时认识何时订婚,何时交付涉案财物,涉案财物数额目的以及当地习俗等。如果是原告,当然要证明该涉案财产就是彩礼。如果说已经结婚了,原告就应该表示没有共同生活,或者说支付财产之后生活困难,而被告应该反之,他辩论环节应该集中讨论是否是彩礼、过错程度,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共同生活的长短,有否生发生过行为,以及给付人的经济状况,同时还要有相关的证据去证明。
婚约财产的纠纷调解原则是按约定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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