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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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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 1、实质要件。又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两种。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2、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而言,股权转让的要件如下: 1、股东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其它股东; 2、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 3、同意的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所有权转让的限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依法所有权转让限制依法所有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所有权转让明确设定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票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股票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限制、股票转让场所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限制、董事、监事、社长任职条件限制、特殊股票转让限制、取得自己股票限制。1、封闭性限制中国《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所有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一半以上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2、股票转让场所的限制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股票。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名股票转让,股东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有转让的效力。这样的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的立法上也非常少见。这可能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模式强制转让为股票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3、发起人持股时间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转让。对发起人所有权转让的限制,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同。4、董事.监事.社长工作条件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工作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得从公司股份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转让。上述人员退休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票。其目的是防止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轻松获得公司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票交易,损害其他非法董事、监事、经理股东的合法权益。5、特殊股票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允许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所持股票,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所持股票。转让或购买股票的审查权限.管理方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6、取得自己股票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股票,但为了减少公司资本而取消股票或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天内注销该股票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变更登记,进行公告。同时,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不得将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目标。”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二、按章程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按章程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设定所有权转让的条件,按章程的所有权转让限制多按照法律许可进行。中国公司法律没有这样的限制规定。三.根据合同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根据合同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限制所有权转让价格。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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