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最新的婚嫁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说,高龄产妇妈妈们的产假和一般产妇的产假是一样的了,不仅没有了晚婚假,连晚育假都没有了,是不是觉得好可惜。不过呢,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之后,原本的产假却延长了,延长时间是从30-60天不等。比如说依照最低的30天来看,以前的产假是基本产假98天独生子女假35天晚育假15天148天。但是调整之后,就是基本产假98天计生奖励假30天128天,相当于少了20天。但是,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来说,却是新增了30天产假哦。而且不同的省份产假延长时间也是不同的,比如说山西、江西、安徽、四川、山东、宁夏等6个省份,其产假规定为158天;福建的产假最短是158天,最长可休180天;天津、浙江、湖北、上海、广东等五省,产假为128天。另外陪产假、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的假期长达25天,而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所以说找个好地方生孩子也很重要啊。
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衣服享有的假期,比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4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8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