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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具体承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申请受理、登记和发放。办证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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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条件居住在本街、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条件的国内人员。二、处理流程的上海人员首先与合作者合作进行信息预收集,然后通过事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和地址证明,在受理点办理申请手续。来上海的人提交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和地址证明书,工作人员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的,应通知上海人员,上海人员补充材料后处理。上海人员到指定地点填写上海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支付费用,收据。
一、办理条件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市》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二、办理流程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
续办流程: 1、受理: (1)查验《》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地址信息与《居住证》卡面记载、系统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4)核对《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内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5)核对《居住证》卡面信息、申请表及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填写内容,全面、正确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后台比对方式比对申请人的就业、投靠、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3、打印签注信息:(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打印不予签注通知,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属地派出所咨询。 4、材料归档:相关证明材料按人装订成册,就业、投资开业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归档、备查;投靠、就读、进修的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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