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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商业用房,建...
附加条款里注意的几项: 1、应当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明确地写进补充协议里 2、否定格式合同法律效力的约定 3、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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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合同附条件,首先要看所附条件是什么,是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若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则所附条件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另外写一张协议,卖方签字没?若卖房是公司,公司盖章没?若公司没盖章,则另外一张协议未成立未生效,不受法律保护。若另外一张协议与购房合同冲突,就要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法院根据查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判案。若另外一张协议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则另外一张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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