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是如何规定的?

2022-09-09
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负有如下义务:(一)如实提供或填报调查统计报表或其他统计资料,保证所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不得私占、拒报、迟报、误报、漏报或者遗失统计资料;(三)不得利用统计调查工作之便窃取、泄漏国家秘密或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四)对于其掌握的统计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五)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或信息。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