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
不可以,宣告缓刑必须通知有关居住地、就读学校等。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司局收院寄送社区矫评估调查表材料送交告居住司所具体调查并作评估报告司局审核寄院 要司所愿意接受告社区矫院判缓刑
(1)划定区域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一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城区由教育局在和四街道办事处、教辅室商定后公布,其它乡镇(街道)由教辅室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公布。 (2)报名登记在一个招生区域内,设立一个或若干个报名点,报名点由市教育局或教辅室提前公布。在规定的时间,根据本人或父母《浙江省居住证》中登记的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到相应区域内的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查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点学校对报名登记材料进行查验审核。查验时,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力社保等部门应予以配合。完成查验后,报名点学校填写《余姚市公办义务段学校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把《登记表》和《汇总表》上报市教育局或教辅室。 (4)公布公示公办义务段学校在招收服务区新生和其他政策性统配生后,教育局或教辅室确定各招生区域内公办义务段学校能提供的学位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经查验后的报名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或教辅室提出复核。 (5)录取入学以各招生区域为单位,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只计一方,靠高计)量化积分、社保缴纳月份数、在本市居住时间为依据,市教育局或教辅室确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录取名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6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779人已浏览
7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