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禁止有碍市容的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及其门前、窗外、阳台、屋顶堆放和吊挂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物品的;(二)炉口、烟囱、排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条例规定的绿地补偿费、绿地恢复费,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统一收取,由市财政部门专户存储,用于补建、增加和恢复绿地。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质量,严格保护城市绿地,杜绝侵占城市绿地的行为。
画廊、报栏、交通标志、候车亭、垃圾箱等设施,应当整洁美观、安全牢固,不得有碍市容观瞻。设置单位应当定期维修、更新,保持其完好。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更新;逾期未更新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