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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
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注意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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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行提出精神赔偿。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另行提出精神赔偿。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但不论是实施家庭暴力,还是重婚等情况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因此,除以下两种情况:(一)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的。在离婚后,无过错方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在我们国家它是有特定的规制的,具体点来说的话,就是其中一方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错误,比如说出轨或者是存在着家庭暴力的现象,在离婚过程当中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要求,对方对此问题做出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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