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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1,如果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便私聊进行了民事赔偿,当事人家属不再追究,那么国家也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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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具有很大的自由度,无需走司法程序,效率高,签和解协议,可以尽快解决事情。但是,事情存在正反面,要是和解不当,很有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在病情未明、伤残等级不清楚的情况下,不宜轻易“私了”,包括在交警组织下的调解,交警很多情况下是采取只要受害者、肇事者都同意调解方案,而不管是不是公平的态度的。 而且,有些交警,对法定的赔偿项目、标准、范围并非十分清楚,有时难免有大的出入。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肇事方还是被损害方,应当谨慎,不要轻易和解。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咨询专业人士,最好是交通纠纷律师,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
一、交通事故私了有什么好处法律鼓励人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造成大的损失,对事故事实和成因都没有异议的,自行协商处理,即鼓励能私了的就私了。私了也确实有明显的好处:1、过程简单。“私了”交通事故可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有人还为此与对方成为了好朋友,所谓“不打不成交”。君不见有些“私了”之后,分手之时还不忘幽默一把:“这么多车偏偏咱们俩撞一块了,缘分哪”。2、手续简便。“私了”交通事故所占用的时间较少。在“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今天,花钱买时间已成为一种时尚。实践中,有不少当事人宁愿多赔付一些钱款给对方将。事故尽快“私了”,也不愿意多费口舌、浪费时间,此乃明智之举。3、免于处罚。“私了”交通事故因为没有警察的介入,所以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再被追究处罚,仅留存在自己心里成为自戒的一个教训。免去的处罚金可以为了顺利快速“私了”事故而赔付给对方,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二、交通事故私了要注意什么1、要理智地面对事故现实发生了事故,见到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坏,难免心生怒火、情绪急躁。有的当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护现场、勘查现场的正事,在没有获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和对方去理论是非,往往话不投机,发生口角,更有甚者还拳脚相加。结果,重要证据灭失,小事变大,非但事故无法“私了”,还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2、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因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发性的,行人和骑车人一无防备,二无防护措施,受伤在所难免。所以,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对方愿意“私了”,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我们就要放弃“私了”及时报警,并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态扩大化;三是,万一遇到心术不正的人“碰瓷”,我们也可以通过报警和医疗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揭露他的“嘴脸”。3、“私了”事故时要防止财物的丢失“私了”事故时间虽然短暂,但是双方都是在车外进行勘查、记录和协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处理事故当中,而且视线也会游离于自己的财物。此时如果遇到扒窃者,就会祸不单行,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将车辆的门窗关闭锁好,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另外,遇到行人或骑车人受伤进行救助时,要注意拣拾其脱落的随身重要物品,既是对私人财产的有效保护,也可以防止事后双方为财物的丢失而“扯皮’。4、要核实准确对方的身份“私了”中非常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准确核实对方的身份及一些相关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通过询问、观察、核对去查明:(1)通过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实(2)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实(3)注意了解对方的确切住址(4)注意驾驶证上的“单位”和“职业”(5)注意分辩对方的驾驶人与乘车人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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