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看具体的房屋价值及债务数额,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强制执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
法院的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是6个月,也就是说,对方有执行能力的,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对方没有执行能力的,应当在6个月届满时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开始执行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加以规定,但是强制执行立案开始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法院受理你的申请后6个月内不采取执行措施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保全房产一经裁定,立即执行;且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执行期限。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1,413人已浏览
1,092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