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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一百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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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逐步改善公路技术状况,使公路经常处于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桥涵、构造物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标志、标线齐全、规范等良好的技术状态。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的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投资建成经营的公路的养护,由公路经营企业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养护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告知政府统计调查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补正:(一)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方式报送统计资料的;(二)以纸介质方式报送统计调查表,没有填表人、统计调查对象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三)以数据电文方式报送统计资料,没有电子签名等身份识别标志的;(四)发现报送的统计数据有错误的;(五)其他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应当补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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