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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国家行为又称统治行为、政治行为,是指...
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⑴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⑵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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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8、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了申请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没有实施申请人所指控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实施的行为与行政复议请求无因果关系的,该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就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有哪些的问题就是这些了。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对当前人民法院难以有效开展的部分诉讼服务项目,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的方式开展服务工作,尽量减少占用法官资源,待条件成熟后,可以逐步过渡到诉讼服务中心独立开展运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应当具有前瞻性,既要尽力而为,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充分满足群众和审判需求,又要坚持量力而行,节俭办好事,杜绝奢华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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