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经营人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船舶。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采用标准船型,提高船舶与通航...
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依法投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经营。鼓励、支持港航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建设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和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对船舶的交通安全负责。
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装卸作业方案,报港口所在地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备案。存在安全隐患、危及港口或者船舶安全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经营人完善装卸作业方案、消除隐患。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将船舶进出港口的时间、靠离泊计划、载运情况报告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港口经营人不得为无经营资格的船舶、超越经营范围的船舶或者无船舶证书、无船员证书的船舶提供装卸作业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非法移动、拆除航道助航、导航、测量设施。因工程建设等确需移动、拆除航道设施的,应当征得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同意,并由建设单位承担移动、拆除和重建费用。损坏航道设施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及时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9人已浏览
1,114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