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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
法官和原告是同学关系,是否要回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在民事案件中,法官和原告只是同学关系,不会影响案件公证审理的,法官可以不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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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申请提出的3天内口头或书面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决定不满意,可在收到决定时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如果审判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你亲戚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回避。 所以,您说的情况不在法定的申请法官回避的情况之中。
1、在诉讼中,法官开庭前即会见对方律师的,一般是需要对案件进行回避的,若不回避,也无合理会见理由的,则为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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