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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根据《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兵本人第...
是有的,咨询当地民政局,3、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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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已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上文的内容就是军婚探亲假的相关法律知识,你可以了解一下。
国家对军嫂探亲假没有特别规定。在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共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亲配偶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探亲员工待遇的规定》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假期为30天。
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1981〕36号1981年3月14日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现在你应该清楚发起分居两地探亲假多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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