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妨害公务罪案件中,刘某被告人是否可以成为妨害公务罪的被告人认定

2022-03-14
打伤赶来执勤的民警被告人刘某于2012年7月3日在确山县某火锅店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后来与他人发生冲突。派出所接到报案赶到后,刘某用拳头殴打民警杨某,并咬伤前来制止其行为的巡防队员面部。事发后,就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妨害公务罪如何认定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四个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