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伍人员办理北京入户登记的程序一般是按照受理——审核——核定——告知的程序进行。下面,关于退伍人员办理北京入户的登记程序。 一、受理 (一)...
办理收养登记收费这个是免费办理领养手续。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取消或停征的涉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这些材料:1.收养人的子女证明、计生证明、收入证明、公安部门遵纪守法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明等。送养人的身份证明、子女证明、计生证明、家庭状况证明(福利机构相关部门)、被送养人身份证明等。2.两寸免冠合影正面照片。3.收养登记申请表。具体办理流程为:1.向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申请。2.审核材料(社会弃婴面向社会公告)。3.家庭评估。4.6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关于社会弃婴无被拐卖的情况。5.符合条件通知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到现场办理收养(送养)登记。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参考法条:《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