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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以为酒店红酒是免费的开瓶后能不付酒钱吗

2023-01-30
1、顾客和酒店之间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的成立需要一方的要约和另一方的承诺。酒店提供红酒并且标价,已构成要约,顾客消费,是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承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 2、由于顾客是“误以为”而饮用,故存在重大误解。此时,有两种选择:一是根据合同法第54条,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二是不行使撤销权,拒付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3、若顾客选择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8条,顾客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由于红酒已经饮用,故只能折价补偿。 4、若顾客不撤销合同,合同继续有效,那么顾客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但顾客拒付,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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