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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如果被告不是下落不明,而是故意回避庭审,...
不可以。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为了谨慎起见,一般不会缺席判决,所以,如果被告不出席庭审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法院是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的。综上,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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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办理大部分法律程序,但是一旦有纠纷,需要协商(比如财产分割等等)律师是不能代替你们两个人协商进而解决的.(主要不能达成一致,基本离不了婚,也可以先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另外在离婚时,既然是起诉离婚,在法院在判决书上最终签字的时候,双方必须在场. 依据分析: 2、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不时会有作为被告的当事人收到传票后不到庭开庭也不提交答辩意见的情况。这些缺席的被告,他们或者认为自己不论可否参加开庭必败诉无疑,或者认为自己与本案无关到庭不到庭无所谓。但是事实上上,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实中,有众多案件缺席裁判后,缺席的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这时才意识到,由于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一审不到庭,裁判后再上诉,这也给自己及其他当事人制造了诉累。
起诉离婚不出庭是否可以缺席判决?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但是,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在此情况下是绝不会撤诉的。尤其是对于配偶已经失踪多年的夫妻,本来起诉就是想结束这种守寡的现状,又怎么能听从法官的建议回去和配偶和好呢?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对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踪下落不明,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法院应当如何传唤被告才能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二、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虽然,依照法律,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努力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法律适用问答来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鉴于这样的司法现状,律师告诫大家,如果起诉离婚时配偶有可能不出庭应诉,此时当事人有必要委托律师协助,毕竟这类案件的处理要比一般案件复杂多了。 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如欲转载,须注明出处。杨欣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涉婚谈判、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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