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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秘密性: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是从反面排除“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来认定的,“为公众所知悉”的具体情形包括: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
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如下: 一、秘密,表现为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价值,权利人可以获得经济效益; 三、实用性; 四、保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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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秘密的构成包括以下要件: 一、商业信息不为公众所知; 第二,商业信息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第三,商业信息实用; 第四,商业信息所有者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构成要件:即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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