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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农村土地做农家乐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

2022-07-31
农家乐属于非农建设用地,有关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和要求,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表示,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这位负责人说,近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他表示,两部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强化部门执法监管。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较快,用地管理还不够规范,须按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制定完善政策法规,规范用地管理行为。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近年来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新趋势而发展起来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高效生态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完善旅游产品的供给层次,丰富城乡居民的业余生活;有利于增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加速城乡经济社会融合,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 近几年来,浙江省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十分迅速,浙江省已经拥有“农家乐”经营户15000户左右,从业人员超过8万人,营业收入近40亿元,不仅为游客提供了休闲旅游的新方式,更为乡村农户的脱贫致富、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虽然“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意义重大,得到较快发展,但对“农家乐”产业的用地政策不够明朗,各地政策不一,有的打着“农家乐”的招牌进行违法用地,给农村土地管理带来混乱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使之得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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