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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①由于邮戳不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或其它证据,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改正。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②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人自己或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你申请专利的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会给你的专利申请一个专利号,最终授权后,在申请号前加“ZL”,就是专利号。 主要用于将每件专利区分开来啊,便于归档,利于检索和管理啊。
申请专利的流程如下: 1、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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