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三胎不发准生证,生三胎违反计划生育法,全国已取消准生证。计划生育机构没有办理准生证业务。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不必像以前那样需要申请...
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生三个孩子:1、夫妻因不孕不育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孩子后,身体恢复后,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夫妻生了两个孩子,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允许。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以下修改:一是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第一款和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十条修改为:育龄夫妇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1、部分少数民族的农民,符合当地生育政策的,可生育三胎。 2、两个子女被鉴定为病残儿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3、曾经因为不孕不育,收养了两个孩子之后又怀孕的,可生育第三个孩子。 4、男女双方各自离婚之后,虽各自带了一个孩子,但没有亲生子女的,还可以再生育三胎。
不符合计划生育生育的三胎需要罚款。 关于超生罚款的问题,各个省的征收标准不同的,这个一般在各个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予以明确。下文以广东广东省为例为大家介绍。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