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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上诉”这个程序仅指一审之后当事人对一审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终审判决以后就不能再上诉了。...
不能上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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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二审能被驳回。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相关延伸】 问:民事上诉二审一定要开庭吗? 答:民事上诉二审不是一定要开庭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不一定。依照法律规定,上诉中若原审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人民法院应裁定或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若原审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的,可改判或发回重审;若原审案件认定事实不清,遗漏的事项对判决起着重要作用的,由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只有在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等情况下才发回重审。
《民诉法》规定二审各种情形下的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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