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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没有人员损伤,主要就是车损赔偿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能就只给修车,如果被对方撞到,还造成了当事人受伤的,还应当给付相应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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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对方车辆应当先行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对于只有财产损失的,对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不超过2021元的财产损失;不足赔付的,由商业险赔付;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综上,车辆被撞,只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先由交强险对车辆维修费、施救费、交通费等费用合计赔付2021元,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或对方车辆驾驶员赔偿。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付款后修理方才会同意提车。
车被撞修车费应由对方负担,如对方拒不支付,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交警定责,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若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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