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资企业本身具有进出口资格,但是仅限生产所用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以及本公司产品的出口,不能任意扩大进出口产品种类经营范围。如果要经营超出范围的...
进出口经营权是指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无进出口经营的企业,可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并可参与外贸谈判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资企业本身具有进出口资格,但是仅限生产所用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以及本公司产品的出口,不能任意扩大进出口产品种类经营范围。如果要经营超出范围的进出口,还需办理进出口权。办理出口权需要: 一、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 三、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四、北京海关办理电子口岸卡 五、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六、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
内资企业向外资企业转让的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外资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转型后保留的中国投资者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投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经营项目符合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其他规定。
(一)高度重视,协同推进。“证照联办”是一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涉及面广、协同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要优化原有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无缝隙、一体化、零障碍的审批机制,共同推进“证照联办”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纳入行政审批局及政务服务中心的企业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整合申请材料,再造办理流程,编制统一告知书,加强业务培训,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专”,切实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更加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 (三)积极宣传,注重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做好“证照联办”的宣传解读,通过创新行政审批登记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大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注,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3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