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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定做的项目。 2、定做原材料的提供。 3、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4、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但这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
加工承揽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加工承揽的品名或项目; 二、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三、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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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2、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3、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4、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5、定作物的品质.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 6、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 7、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 8、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9、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 10,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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