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财产共有,可以进行约定吗

2021-06-03
现代社会发展的同时,法律也在逐步健全。夫妻财产约定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夫妻财产约定的完善和发展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所以可以肯定的说夫妻双方可以进行财产约定。这里我们首先要了解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夫妻双方想对什么财产进行约定,要弄清楚,还有就是对于夫妻双方所说的财产有没有约定的必要,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财产约定范围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另外就是约定好以后,最好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做一个你们财产的公证,比如婚后购买房子需要放到其中一人名下,另一方放弃房子的产权权利,这种情况下要去公证,公证部门会发公证书,这个时候你们的约定也有了实际的作用,并且受到了我国的法律的保护。这也是对于夫妻双方约定的一个保护。对于我国处在公证岗位的工作人员,也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对于财产约定这些比较敏感的问题在公证的时候要做到全面理解,并调查清处后才做出公证。这同样也是对我们人民群众的负责。于此同时,我国也在抓紧时间对于夫妻财产约定以及其他关于财产问题进行立法,也清楚的认识到这项立法的重要性,切实在法律层面对群众进行一个保护。其立法的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我国人民的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这样大家中的小家也可以更好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做出应有的贡献。夫妻双方在确定的时候要明确对方的动机和目的。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夫妻一双因为要隐瞒一些事情比如说逃避债务,要去做约定的那么就要注意了。作为我国的公证部门鉴于要防备这里情况的发生,在约定公证中要特别注意。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