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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主观上有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
利用别人身份信息,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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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人需要资金拆借。如果拆借资金拒不偿还,会使得债权人的财产权利受到很大损害。有些债权人会认为,债务人借款不还的行为时属于诈骗,那么我们来看一下,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诈骗罪必须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而且要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受害人产生错误认知从而处分财产。 因此,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财产为目的,虚构借款项目,骗得贷款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的了。
小额贷款不还如果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不属于诈骗,如果有属于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属于诈骗罪。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不属于诈骗。但是,如果借钱后用于了别的,则可以构成贷款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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